根据相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公司依法对2021年度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披露内容见附件《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度我公司固体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近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出口)样本企业”名单,徽州区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誉登榜。
近日,徽州区“举旗帜·送理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走进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度我公司固体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如下:安徽新远科技股份...
单位、个人购买相关危险化学品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我单位将严格审核购买人购买资质、资格条件,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